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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昌江发放新一轮消费券
(记者刘婧姝 特约记者符文倩)4月21日至5月21日,昌江黎族自治县面向群众发放新一轮消费券,覆盖零售、餐饮、住宿、家电等领域。这是海南日报记者4月21日从昌江有关部门获悉的。
居民可从云闪付APP“政府消费券”标识进入“昌江县政府消费券”专区领券。政府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发放20元面值消费券,包括零售消费券、餐饮消费券、住宿消费券、家电消费券等,领券时间为每日10时至23时,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3日内有效(含领取当日)。
据悉,消费券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,具体有效期以领取票券后,票券展示有效期为准。逾期未使用视为用户放弃优惠,不予补发;消费券有效期内,居民可至线下活动商户门店,消费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,单笔交易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。(刘婧姝 符文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