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着力消除安全生产方面问题隐患,不断提高煤矿事故防控能力,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近日,晋城市对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底,在全市煤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。
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
将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行开展,重点聚焦瓦斯、水害、顶板、机电运输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,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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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斯风险隐患方面
按照煤层瓦斯“零突出”和“零超限”目标,严格排查整治“四位一体”防突措施、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及效果检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,特别是从严从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瓦斯监控数据,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。
水害风险隐患方面
严格排查煤矿雨季“三防”工作,严格排查“三区四线管理”、老空区“四步工作法”和“三专两探一撤”措施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,严厉打击探放水数据造假行为。
顶板风险隐患方面
突出抓好支护设计、施工过程、质量验收、动态巡查的全过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,特别是从严从细排查在遇到地质构造、应力集中时是否立即停止作业,是否科学制定措施,是否在治理有效的前提下恢复作业推进。
机电运输隐患方面
严格排查重要设备、材料查验制度落实情况,严格整治主提升、主通风、主排水、电缆、钢丝绳、绞车和辅运设施设备的维修检查以及运行状况存在的风险隐患。
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要求
各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部门——
要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责任人员,细化分解任务,压实工作责任,统筹抓好集中排查整治各项工作。
要严格落实“账单管理、办结销号、情况通报、警示约谈”等工作机制,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。
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、责令停产、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利,采取常规执法、明察暗访、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。
对集中排查整治中工作不认真、协调不到位、调度不及时的一律通报批评,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;对弄虚作假、搞形式主义、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,一律严肃追责问责;对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,一律提级调查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。